保德信元富投信旗下14支基金變更
回上一頁
(2001/03/12 10:15:00)

保德信元富投信公告14支「元富」開放式系列基金名稱變更為「保德信元富」開放式系列基金,自4月2日起生效。相關事宜如下:

1.變更基金名稱為:「保德信元富基金」、「保德信元富高成長基金」、「保德信元富金滿意基金」、「保德信元富亞太基金」、「保德信元富債券基金」、「保德信元富店頭市場基金」、「保德信元富第一基金」、「保德信元富科技島基金」、「保德信元富大中華基金」、「保德信元富中小型股基金」、「保德信元富瑞騰基金」、「保德信元富新世紀基金」、「保德信元富日韓基金」、「保德信元富金平衡基金」。
2.受益憑證停止過戶期間:2001.03.28~04.02。
3.受益憑證換發基準日:2001.04.02。
4.受益憑證換發通知書寄發:2001.04.11。
5.舊受益憑證自2001.04.16起停止流通。


•相關投信:保德信投信
註1: 基金績效計算皆有考慮配息,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2: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註3: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註4: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註5: 境內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註6: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註7: 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此類型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此類型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高收益債券基金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高收益債券基金適合尋求投資固定收益之潛在收益且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
註8: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且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註9: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註10: 投資標的名稱後方加註「*」者,本投資標的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